相关问答
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
搜集固定相关证据申请工伤认定,为更好帮助分析建议及时致电联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你要注意:这里说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我在网上搜2010年宜昌职工平均工资为22670元(你向当地劳动部门再核实一下,2011年的要在今年4、5月份左右公布),月平均为1889.17元,它的60%是1133.50元,你的工资低于1133.50元,按1133.50元计算。 计算:1133.50X13=14735.53元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湖北省的标准,分别为14个月和20个月的上年度职工与平均工资。计算:1133.50X(1420)=38539元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胳膊受伤,赔偿问题,包括下列项目: 1、发生工伤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费、交通费、护理费等; 2、因伤误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资照常发放);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九级9个月,八级11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6个月; 4、如果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各省自行制定; 5、如果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省自行制定。 第3项中的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不足12个月,取实际工作月数平均工资。 第5项中的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或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中取高者。 各省自行制定的,可去当地工伤管理部门(劳动局/人社局)咨询。 如缴纳了工伤保险,赔偿中的第1、3、4项由工伤管理部门(劳动局/人社局)支付,其余由单位支付。如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单位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2,671人已浏览
619人已浏览
9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