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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安置房转让是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如果该房屋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出让金在转让之前出让人一般就已经缴纳,如果是以划拨方式取...
(一)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1991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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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另一个是经济适用住宅立项的住宅,如北京的回龙观、天通苑、通惠住宅等,批准土地时经济适用住宅批准,该住宅必须在5年内交易,交易时必须支付综合地价的10%。 2、如果房间书上盖了方形章,写着经济适用住宅管理的话,土地转让金的3%。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也就是说,由于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被拆除,被拆除的人和租赁人设置在使用的房子里。 3、商品房是不用交土地出让金的,回迁房里面可能会有一部分商品房,是因为原房主被拆迁的房子是私房,所以回迁后也不是按照回迁房给的,而是按照商品房处理的,所以商品房是不用交这个3%的,不过这种几率很小。
如果该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性质是划拨方式,那么在办理住房继承过户手续时候,需要当事人缴纳土地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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