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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婚姻法第39条之规定,双方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首先考虑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已经列明房产的分割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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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按揭房这样认定1、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婚后取得产权证且产权证上载明的权利人仅为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的一方的此种情况下,虽然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但是仍应当认定按揭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原因在于,虽然产权证书是在婚后取得,但是该产权证书是一方通过自己婚前财产支付首付款的形式转化而来的,属于个人财产具体形态的转化,并不能改变所有权归个人所有的属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简单认定是,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2、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诉讼期间未取得产权证的如果夫妻双方对房屋所有权归属能够达成协议的,按协议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房屋的价值按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和婚后共同还贷的比例进行分割。前者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后者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2、产权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时如何分配?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1)对该房屋的分配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配。二、如何分配、离婚后房产分配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配?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配?《婚姻法》司法解释(二)21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共有房产离婚分割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首先要区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在分割的过程中也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妇女以及小孩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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