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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喝酒第二天上班时发生车祸,如果对该车祸不负主要责任,且在当时没有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等情形的,属于工伤。如果当时仍处于醉酒等状态内或者...
1、因私外出,遭遇交通事故,并非因为工作原因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所以不属于工伤; 2、法律依据: 1)《工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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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的酒后事故频发,给社会和家庭都迼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和损失,因此喝酒出事后由谁承担责任也成为人们观注的焦点问题。笔者总结认为,有六种行为人要对酒后发生的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一种是强迫性劝酒的人,如故意灌酒,刺激性劝酒,这种人要对被劝饮酒者发生的任何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种是明知饮酒者不能喝酒或身体不适仍劝其饮酒的人,这种人要对对方因饮酒诱发的疾病以及酒后驾车肇事等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种是共同饮酒后任酒友驾车离开的人,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同饮者不仅要对共同饮酒的伙伴承担责任,还要对因事故受害的相对方承量相应的责任。 第四种是共同饮酒后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人,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因此出事的共同饮酒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种是明知驾车人饮酒而唆使其酒后驾车的人,这种人不但要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驾车人醉酒仍唆使其驾车的还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种是酒局的组织者要承担饮酒适度和酒后安全护送的义务,否则出事后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职工下班喝酒后回家途中车祸受伤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职工下班喝酒后回家途中遭受车祸伤害的,已经不在合理的时间,不属于法定的下班途中,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酒后打架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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