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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处罚超过6个月还会追究。 2、一般行政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才不予追究;如果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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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国家和当地计生政策生育子女,已经接受过罚款的行政处罚,不会再因为这次超生再次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第五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1】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从发生之日到结束时为界限,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发现或者没有人报案达到满六个月了,以后再发现,不予以追究这个行为。不管是谁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违反国家和当地计生政策生育子女,已经接受过罚款的行政处罚,不会再因为这次超生再次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第五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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