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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认为行政复议决定正确,就应当按照工伤认定执行,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劳动者的各种损失; 如果双方有任何一方对行政复...
公民的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认定,并作出处罚之后,在公安系统中都会存在,无论你的户籍在何处,迁往何处,且对后续报考公务员会有影响,对考验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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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应该是正常工作时的工资待遇,但由于条例没有细化到原工资福利待遇都包括什么,不包括什么,所以各地执行不太一样,比如有的地方包括加班费、奖金、各种补贴等,有的地方则不包括,还有像广东省、上海规定是按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这样就好计算了,如果伤前12个月工资中包括奖金、各种补贴等,那么,停工留薪期待遇就包括奖金、各种补贴等。所以,建议你问当地劳动部门当地的规定。 2、你的停工留薪期加上延长的到11月8日,在这个期间内,单位不应该也没有根据让你去上班,因为单位这样做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完全可以拒绝,如果单位以此理由扣工资,单位就违法了,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3、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你仔细看看,延长最多可以是12个月呢,当然,要经过你说的“劳动局批准”。如果你的延长申请劳动局不再批了,而你还需要治疗不能上班的话,要有医生休假诊断证明,再休假就不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而一般是病假待遇了,按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果医生诊断证明确实还要治疗,劳动局应该还会批准延长停工留薪期的。 4、治疗终结,也就是不再需要治疗了,伤情相对稳定,就要做劳动能力鉴定了。什么时候不再需要治疗了,伤情相对稳定呢?就是停工留薪期满,所以各地一般都规定,停工留薪期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是需要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再次认定。如果员工没有新的证据提供,那么行政复议后的结果和第一次认定的结果一般情况下是一样的。认定的标准都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结合事故发生的经过进行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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