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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还款协议和欠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还款协议的内容会更加准确一些,主要内容包括还款的时间、还款的数额,违约责任等。 2、而欠条方面,主要是证明...
借据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还款协议是双方就还款时间、还款金额、违约责任等事项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两者的区别在于: (1)性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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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你嫂子,要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偿还一半的款项。因为你写了还款协议,如果上面有你的签名,虽然没有指明债权人,但是这与土地资源局要求的金额是一致的,而且在该局的手里,应当认为向该局开具的。你已经成为了本案转移的债务人。但是调解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视为对债务的内容的变更,土地资源局已经承诺承担一半的损失,应当兑现,因此你和你嫂子只要偿还一半的债务,就可以了。
借款协议和借条的区别: 借款协议同借据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二者都是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依据,借款协议、借据成立(存在),说明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约定成立;并且,一般来说,在诚信原则指导下,债权债务关系也将实际成立和存在。但二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再开始履行,成立同履行相分离。典型的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行的。 2、借据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 3、可见,从成立方式上看,借款合同的成立不当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必然联系;但借据的成立必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联系。 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1、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 2、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 3、因此,“持有”借据同“持有”借款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不一样的,另外还可能发生另一种不一样的法律意义,见下点。 三、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1、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 2、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最主要的区别 借款协议:不但记载了借用了多少款项,而且约定了借用款项应支付多少利息。最后,协议需要双方签字。 借条:只记载借用了多少款项,但对利息约定等情况缺少约定记载。最后,只有借款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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