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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派出所开具三年以上戒毒证明,然后才能申请驾照考试取证的,否则即使通过考试,也可能被注销了。...
根据公安局123号令规定,3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3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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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对发现驾驶人有吸毒记录或正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等吸毒成瘾未戒除情形的会严格核查。禁毒部门撤销毒瘾戒除记录后,交警部门将禁毒部门出具的戒毒证明材料,上报给交警总队,办理驾驶证业务。 所以有吸毒史的能否考驾照这个问题,你现在到所在地的公安局禁毒部门或者派出所开具戒毒证明(公安局都有统一格式的戒毒证明),拿着戒毒证明到交警队办理就可以了。
根据驾照申请及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综上所述您可以考取驾照!
按照相关规定,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年)被记满12分,首先需要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驾驶员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每天8个学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培训后,还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的内容跟新驾考的学员一样。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记分将被清零,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驾驶员,则需从新参加学习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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