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罚金刑应当积极履行或由法院强制执行追缴,对于具备减交或免交条件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减、免交纳。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
发生了刑事犯罪案件后,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的,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控告,由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判刑之后没有钱缴纳罚金,一般是可以不交纳。但是人民法院有追缴的权利。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罚金的特征: 1、罚金是一种财产刑,犯罪的多样化决定了刑罚的多样化。如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等等。《刑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罚金刑属附加刑的范畴。但罚金刑仍然具有国家强制性、适用对象特定性等刑罚的基本特征。单就罚金而言,同样属于给予犯罪的刑罚处罚。 2、罚金以强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为内容,具有专一性。实质为国家剥夺犯罪分子对部分金钱的所有权。 3、罚金的适用主体只有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对他人或单位适用。 4、罚金只能对触犯刑律的自然人或法人单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在刑事诉讼实践中,人们会发现判决中经常出现罚款的字眼,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有些罪犯不能按时缴纳罚金或者更本没能力缴纳罚金,那延迟缴纳罚金或不缴纳罚金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如果没有支付罚款的钱,法院会调查其他财产是否可以执行,如果现在确实没有的话,可以延期缴纳。但是,法院随时发现可行的财产可以随时追缴。只有因不可抗拒的灾难而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适当考虑减免。如果不交罚金,会不会加刑。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对自己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是不能私自改判的。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检查、拍卖罪犯财产、冻结存款、扣押工资、收入等方法,强制罪犯缴纳罚款。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
公安机关的罚款属于治安处罚的一种方式,被执行人必须依法执行,否则,公安机关可加收滞纳金,仍然不缴纳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被处罚人未在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超过罚款数额的,余额部分应当及时退还被处罚人; (二)不能采取第一项措施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拍卖财物,由公安机关委托拍卖机构依法办理。第一百九十三条依法加处罚款超过三十日,经催告被处罚人仍不履行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本规定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1,2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