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基金收支的预算、决算,由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核,市财政部门审核,XX审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单位及其职工没有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二)从破产、撤销、关闭、改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愿选择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的;(三)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单位及其职工自欠缴之月起一年内清缴了所欠失业保险费与滞纳金的,失业人员自清缴次月起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基金用于失业人员的下列支出:(一);(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门诊、住院医疗补助金;(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及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四)农民合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六)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的;(三)移居境外的;(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正在执行的;(六)无正当理由,六十日内不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再就业情况的;(七)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15人已浏览
3,862人已浏览
1,165人已浏览
5,9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