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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几点问题

2022-10-23
1、竞业禁止补偿费及保密费是否可以约定算入工资,以工资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可以的,法律明确规定竞业禁止补偿费和保密费是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按月支付给离职劳动者的。2、1)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权是否是绝对的,不得附条件如果合同中约定,如“劳动者解除合同将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得解除合同”,这做法是否合法合理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权是法定权利,用人单位约定一定条件实则在限制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属于无效约定。2)如果是在劳动者随时解除的情形中,约定如上述的条件进行限制劳动者解除合同,这又是否合法合理呢不可以约定条件,理由同上。3、非北京的用人单位可否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违规解除合同的责任呢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在提供专项技术培训约定服务期及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时候才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任何违约金。4、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履行期限的违约金是否合法呢如“少履行一年期限,支付__违约金”。不可以,理由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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