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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注销的风险是什么从各试点地区的改革方案当中也能看到,主导试点改革的工商行政部门也注意到利用企业简易注销试点改革逃避责任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程序相比,在注销的条件,注销的流程,注销所需要的资料,注销的时间方面,都比较简便快捷。相对于一般程序,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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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注销是注销条件、注销流程、注销所需资料、注销时间方面简单快捷。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企业不再提交清算报告书,直接用申请书代替。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首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栏积极向社会公告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和全体投资者约定等信息(强制清算结束和破产程序结束的企业除外),公告期限为45天。注册机构应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的相关信息推向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外商投资企业应推向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相对于一般注销登记程序,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有以下不同: 1、简化注销程序。多个试点地区规定,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不再进行清算组备案和登报公告。 2、简化申请材料。试点地区大多不再要求企业提交清算报告、清算组备案证明。 3、创新简易注销的公告形式,缩短公告时间。普通注销登记规定应登报公告45天,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地区的方案中,都做了不同程度的简化。
企业可在45个公告日(自然日) 30个自然日(企业可在公告期满后的30个自然日内提交申请材料)内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超过75日未撤销的,企业不可再撤销公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在公告起始日起将显示企业正在进行简易注销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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