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注销是指由法庭提出的清算,并属于强制清算。不论公司本身、其债权人、公司注册处处长或破产管理处处长均可以提出清盘要求。当清算令发出后,法庭会委...
注销是指由法庭提出的清算,并属于强制清算。不论公司本身、其债权人、公司注册处处长或破产管理处处长均可以提出清盘要求。当清算令发出后,法庭会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可在45个公告日(自然日) 30个自然日(企业可在公告期满后的30个自然日内提交申请材料)内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超过75日未撤销的,企业不可再撤销公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在公告起始日起将显示企业正在进行简易注销的状态。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注销公告刊登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清算
公司简易注销流程,先注销工商,之后注销税务。 1、公司注销公告填报; 2、符合条件,登报公示45个人工作日; 3、无异议,提交申请材料; 4、材料通过后,办理公司注销。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5人已浏览
2,263人已浏览
392人已浏览
5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