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办法规定,危害、破坏、降低地面沉降监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或者破坏、损毁地面沉降治理工程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
违反本办法规定,危害、破坏、降低地面沉降监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或者破坏、损毁地面沉降治理工程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市人民政府设立控沉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一)市控沉规划确定的地面沉降监测设施建设及维护;(二)地面沉降监测、勘查;(三)地面沉降防治、研究;(四)区县控沉措施补助。控沉专项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控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公路、铁路的跨河桥梁、跨河管线等跨河工程及防潮堤、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建设应当考虑地面沉降影响,预留安全高程。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控沉管理工作,承担市控沉工作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并直接负责市内六区的控沉工作。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控沉工作。发展改革、建设交通、规划、国土房管、财政、农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0人已浏览
277人已浏览
366人已浏览
3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