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者的试用期已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
今年5月,孙先生生了一场大病,住院接受治疗一共花了2万多治疗费,因为社保中断缴费,医院无法为他报销。孙先生只好找到单位,要求单位为其支付费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有驾照,开车出事故不可以报保险。 无证驾驶处罚方法: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遭第三人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在获得民事赔偿之后,享有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职工被第三人伤害,符合认定为工伤条件的,应当进行工伤认定,在获得第三人人身损害赔偿之后,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1、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可以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报工伤,公司不申请的受伤职工本人可以在受伤之日起一个月之后一年以内申报工伤;2、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申请伤残鉴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受伤职工可以获得不同标准的补偿。工伤之后伤残等级的,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受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3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1,4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