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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无效合同以及质量纠纷的处理主要是:返还财产或折价赔偿;这些主要是针对过错方而言的,对于非过错方也并不需承担法律后果,具体处理上,也应遵...
法律对无效合同以及质量纠纷的处理主要是:返还财产或折价赔偿;这些主要是针对过错方而言的,对于非过错方也并不需承担法律后果,具体处理上,也应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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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最省时省力的方式,如果双方能协商解决尽量协商,各退一步。 2、业主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一种民间社会机构,可以作为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调解,说服双方达成调解协商。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装修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仲裁具有不开庭审理,一裁终决的效果,解决方式较快。 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属于村民基本的重要的生活资料,其建造往往也耗费了农户大部分甚至毕生积累,也常常是村民最昂贵的私有财产。
法律对无效合同以及质量纠纷的处理主要是:返还财产或折价赔偿;这些主要是针对过错方而言的,对于非过错方也并不需承担法律后果,具体处理上,也应遵循几点。 (一)公平原则 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是一种民事活动,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对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无效合同的处理中,也应贯彻这一原则。比如因未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而引致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按规定,租赁关系无效,承租方将房屋交还给出租方,并且有过错的出租方仍应赔偿承租方的损失。 (二)避免累讼原则 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中往往存在多种法律关系,对一种法律关系认定无效后,经常会影响到其他的法律关系,因此在无效合同的处理上可以考虑尽可能全面协调,减少诉讼程序。比如在确权案件中同时存在房屋抵押关系和房屋买卖关系,如认定买卖关系有效,抵押关系无效,这种无效处理如不存在返还房屋或赔偿损失的问题,应责令有关当事人终止他项权利登记备案,以保证买卖关系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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