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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旧的破产法中,职工债权是第一位清偿顺序,优于别除权; 在新的破产法中,职工债权不优于别除权。有担保债权要就担保物优先受偿。 这里是指,对于...
要是申请破产,一般情况下应该先还银行贷款,,之后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才支付工人工资。对于银行贷款,正常情况下都已由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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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权人可向法院或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参加破产清偿的诉讼。 一、根据我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可以申请加入破产程序,向法院或其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不是属于的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区别于一般的普通债权,一般债权是当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享有的一种权利,而破产债权则是以破产企业为对象、特定化了的一般债权一般债权不受债务人财产状况的限制,而破产债权要受到债务人破产财产的限制。 破产债权的除外债权指因法律的例外规定而被排除于破产债权范围之外的特殊债权。主要有: 1、惩罚性质的债权,即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2、破产程序开始后的债权,即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但不包括作为例外的破产程序开始后的债权,比如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害赔偿、票据付款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的付款。。 3、股东的投资权益,即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等。 4、丧失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即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5、政府无偿拨付给债务人的资金不属于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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