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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可以。股东必须认缴完成所有出资,否则对其他股东构成违约。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则不能分得利润。未出资是对其他股东的违约。在请算前,清...
可以。对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其出资不到位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股东决议分红并确定了分红方案后,股东即享有请求公司按分配方案给付红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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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注册资本缴纳是否有时间限制,取决于公司设立时是否实行认缴制,即公司如果属于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改革方案》中“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那么公司实行实缴制,除此之外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实行认缴制。至于认缴限额和认缴期限,新《公司法》已经全面取消,公司股东、发起人对其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都可以自行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但是不可以违反法律规定。
可以。对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其出资不到位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股东决议分红并确定了分红方案后,股东即享有请求公司按分配方案给付红利的权利,出资瑕疵股东也不例外。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 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应先缴足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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