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本办法向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提交的各类报告、材料以中文为准。...
委托人应当自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5日以内,向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报告:(一)变更受托人、托管人或者托管代理人;(二)变更注册资本;(三)结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下列收入属于委托人境外投资结算账户收入范围:(一)从委托人的境内托管账户划入的资金;(二)出售境外证券资产所得的资金;(三)境外投资分红派息和利息所得;(四)依法可以划入的其他收入。
本办法所称“日”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托管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交有关报告:(一)自开设委托人境内托管账户、境外投资结算账户和证券托管账户之日起5日以内,向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报告账户开设情况;(二)托管人变更注册资本和股东的,自变更之日起5日以内,向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报告;(三)托管人发生重大诉讼、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发生其他重大事件的,自起诉或者被起诉、收到处罚决定、发生重大事件之日起5日以内,向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报告;(四)按照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规定,报告委托人购汇、结汇、汇出或者汇回本金、收益情况以及境内托管账户收支事项;(五)按照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情况报表、托管人财务报表和内部审计报告;(六)向国家外汇局申报符合规定的国际收支统计和结售汇统计;(七)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报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7人已浏览
1,876人已浏览
462人已浏览
8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