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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违法拆迁,起诉政府有诉讼时效,具体为六个月。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主体对象1.员工:企业(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不包括自由职业者、自雇佣者。2.工会:工会是劳动者(雇员)组成的旨在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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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法》规定:对土地改革中分到的宅基地以及地上的房屋,都由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所有证。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村逐步走向合作化的道路,通过兴办合作社的形式,农民私有的土地转为了合作社集体所有,逐渐形成了现在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制,并在法律上得到了确认。城市土地随1982年我国《宪法》的颁布“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转为国有性质。因此,现在不存在私有的土地,当时原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证也自然失去了效力。但是,如果土地改革中由人民政府颁发土地证的土地,迄今未因法定的原因发生土地房屋权属的变化,现仍在承继使用的,该土地证可以作为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权源依据。
本市实行城乡统一的学校编制标准,并向农村地区、三峡库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适度倾斜。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核定教职工编制,合理、足额配置学校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合理、均衡配置教职工,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聘用没有编制的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在劳动市场中,劳动关系的借调指的是在不改变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职工被安排从一个用人单位到另外一个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情形。在借调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只是被暂时借用,其劳动关系仍然存在于原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从严格意义上讲,借调并不是一个劳动法意义上的概念,但该行为在实践中却非常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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