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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离婚可分割(一)农村离婚妇女两头无地 农村离婚妇女在娘家和婆家都没有宅基地,所以很难享有宅基地权益。大多离婚及丧偶妇女面临不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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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多年前的离婚诉讼中,常见宅基地被当作“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按目前关于土地的法律规定、精神,宅基地应属集体财产,一般不宜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已经建房,可以对房子进行分割,宅基地也是不能买卖的,双方不能以此为由主张所有权。离婚时不能对宅基地进行分割,并不意味着双方不能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双方都是本集体的成员,离婚后,仍然的权向当地集体请求解决宅基地。
夫妻离婚时,宅基地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不拥有所有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但可以酌情分割宅基地上的房屋。
1、离婚时村民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分割。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得进行分割处分,但符合标准的同村村民离婚时可以分割宅基地上的房屋。 2、《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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