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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如下:1。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相...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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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如下: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发生后要做两件事,即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这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其中工伤的认定特别重要。2.你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你应当尽快,在发生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是不会那么积极的甚至根本就不想申报。按规定劳动者个人是可以申报的。3.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按规定要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4.工伤认定是决定下一步是否能享受工伤保险及其待遇的重要一步,要抓紧去做。按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5.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工伤的等级一定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说了才算,虽然按参考标准(太长我就不给你粘贴了)可以初步判断为七至十级,但不能直接应用作为依据产生效力,所以要准确确定是几级,还是要通过鉴定鉴定。7.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赔偿多少,要按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确定。8.要提醒你的是,按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别让单位侵害了你们的合法权益。
进行工伤索赔,在经过工伤认定后,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俗称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在工作生产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了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部分、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由有关部门因此作出的鉴别和评定。伤残鉴定的意义在于确定工伤责任的范围,确定工伤职工应享受何种工伤待遇。 一、提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机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按规定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范围包括: (一)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二)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三)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四)工伤直接引发的疾病或者并发症的确认; (五)旧伤复发的确认; (六)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 (七)其他依法应当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 三、鉴定的时限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正式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按照规定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鉴定申请人及对方当事人。 四、鉴定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应提交的基本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照片一张;工伤职工提供《工伤认定书》;职业病患者提供省、市职业病防治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用人单位委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委托单位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托书;被鉴定人完整、连续的原始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医学诊断结论、手术记录及相关医学检查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的,应提交上次鉴定结论。 在经办人受到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核实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退回材料; 材料不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鉴定机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开具《受理通知书》。 3、体检 岗位责任人安排被鉴定人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补充医学辅助检查,并可指定医学专家对被鉴定人的伤位、伤情和功能情况进行体检。 4、评审 岗位责任人负责组织医学专家对被鉴定人的伤情进行鉴定,签署评审意见。 5、审批 鉴定结论由鉴定机构负责人签批。 核发《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五、对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途径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书面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经办机构认为工伤职工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工伤能力鉴定程序: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查决定受理的申请,可以根据鉴定情况,选择以下程序: (1)将申请书及报送材料分类、分科整理、登记; (2)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有关鉴定事宜。鉴定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并组织协调鉴定工作; (3)指定劳动鉴定医院、聘用劳动鉴定专家组成技术鉴定组; (4)劳动鉴定医院指定合格的医生根据被鉴定人受伤的部位或病情进行检查,写出诊断报告;鉴定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及材料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鉴定意见; (5)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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