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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婚假13天。根据江苏省最新修订的《江苏省人口最新修订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
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妻可享受三天婚假。同时,《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通称为“晚婚假”)夫妻双方晚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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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婚假是13天。国家规定的婚假是3天,根据江苏最新修订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婚假规定13天。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江苏省计生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当事人符合江苏省计生政策生育一孩和二孩子女的,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30天产假奖励。《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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