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
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属于侵权。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都是法定责任,二者具有许多相似之处,但缔约过失责任不同于侵权责任,区别表现在: 第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由此可见,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只可以选择适用,不能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相关延伸】 问:人身损害赔偿金怎么定? 答: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权和违约责任不可以同时承担。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适用其中之一。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或者依法向辖区人民法院起诉,基于所有权向对方主张权利,请求排除妨碍、损害赔偿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