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修正)第二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
在诉讼中,若你们双方是自行和解达成还款协议后,你撤诉,对方不履行该还款协议,你可以以双方达成的还款协议为依据,另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第十六条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止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调查收集证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档案材料,必须由人民法院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第十八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内容,需要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需要证明的事实。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天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许可的,应当向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后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1]已于2004年10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05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471人已浏览
1,0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