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履行药监局行政处罚后果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视情况加处罚款;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撤销批准证明文件、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财物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在发生违法行为之后,对于相关部门开出的行政处罚通知单应及时处理,如果到期仍不缴纳罚款的会被加处罚款。当事人仍然拒不执行,行政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了查封、扣押或拍卖财物等方式。
1、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拒不执行的,可能会被行政机关予以罚款、拘留 2、相关规定《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五十三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药监局行政处罚时限是两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0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