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果你的情况符合系列条件,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自上述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是否意味着工伤职工只能承认自己,承担损害结论不一定。如果工伤认定不是因为工伤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近亲属自身原因而未进行工伤认定的,不是因为主观上懒于申请,而是因为客观原因,如因法定期限内住院而未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仍有权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提起侵权赔偿诉讼,请求用人单位按照人身损害赔偿。
工伤认定书超期后果是: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用人单位或伤者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的工伤认定申请,因而无法获得法规规定的的工伤认定书; 2、伤者无法启动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 3、如果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伤者无法从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人已浏览
638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