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就其行为性质而言,涉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但情节显著轻微,谈不上犯罪;没有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这只是工作中的瑕疵,而伪造已经通知过...
就其行为性质而言,涉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但情节明显轻微,无犯罪;未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只是工作中的缺陷,伪造通知的证据不是伪造证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就其行为性质而言,涉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但情节显著轻微,谈不上犯罪;没有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这只是工作中的瑕疵,而伪造已经通知过的凭据,更不是伪造证据,而是工作中弄虚作假。事实上,如果法院指定的评估公司是有资质的机构,只能说是工作程序上有瑕疵。对此,可以重新选定评估公司,对当事人应当予以严肃的批评,或予以必要的政纪处分。《刑法》第九章渎职罪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发问提纲(包括发问被告人、同案被告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等); 2.质证提纲(对公诉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3.举证提纲(依证据目录进行); 4.辩护意见及答辩提纲。 3、辩护律师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的,应将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进行复制,并制作证据目录清单,列明证据名称、来源、拟证事实、页数,一式三份,于开庭前五日前或者在庭前会议时提供给人民法院,证据材料原件在开庭质证后提交法院。
人民法院的档案工作,是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法院都应当进一步提高对档案和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条件,我们要进一步重视档案工作,加强领导,解决档案部门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促进档案工作的开展,更好地为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务。 从这里可以看出最高法院对案卷制作的重视。最近几年来,法院对案卷制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案卷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对案卷制作中很细微的技术性问题,法院也提出了严格要求。 目前,国内学者对案卷制作技术作了一些研究,并得出了一些相当有深度的结论。强世功通过对×农村的一起“依法收贷”案件的过程分析,认为呈现在案卷中的案件实际上是制作出来的。而这种“案件制造术”的发展又与新时期法律治理转型的变化密切相关。赵晓力对同一案件的分析结论认为,法律对案件程序、实体、证据的合法性要求,最终要落实为案卷制作的合法性要求;法律对案件的事后制作的目的就在于获得上级和整个法律体制的认可,以使案件的处理获得一种合法律性(legality)。在我们的调查中,也发现了类似问题,我们发现,不只是农村基层法院存在这一问题,在任何案件中可能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这一问题。我们认为,案卷制作,尤其是判决书的制作是司法过程中最有影响的因素之一。本文将通过对民事判决书的分析,讨论法院案卷制作技术兴起的原因,对司法产生的影响。考虑到目前我国判决书的制作中问题较多,本文还将通过对判决书的分析,讨论如何通过判决书的制作遏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5人已浏览
1,426人已浏览
1,546人已浏览
1,2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