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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
1、在单位缴费的员工:由企业提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不需要此项),“回执”需按参保报表的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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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大部分地区的社保卡都是不可以在异地进行补办的。 2.因为社保卡毕竟是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的。所以要补办社保卡的话,通常都需要去你参保地进行补办的。 3.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社会保障号码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社保补缴的办理方法: 1.填写好社保申请书,带上身份证和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2.缴纳社保费,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户口的到乡镇社保部门,城市户口的到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 3.办理的时候需要准备身份证和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社保费用和申请书等资料。 4.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上已经办理好的养老保险手续和身份证、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就可以了。《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当地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2、用人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补缴明细;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当地《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补缴情况表》(表十)各一式三份,加盖公章;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当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补缴超过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补缴期间与职工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补缴还需携带相关审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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