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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他们离婚,首先根据房产权属划分房产。房产证署名为夫妻一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署名为其父母一方的为其父母共同财产。男方名字贷款,由...
(1)如果是希望离婚房产由儿子一人享有的话,男方父母可以保存自己支付了全部首付款的证据,并且将房子登记在儿子一个人名下,这样一来房子视为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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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女性朋友,男女双方结婚三年,因男方外遇造成夫妻感情不和,双方都同意离婚(无子女)。双方于婚后,买了一个价值20万的房子,房子是夫妻二人的名字。房子涨价后现在值30万元。当初买房子的时候首付10万元,其中8万元是男方父母在领证前两天把钱转帐至男方银行卡上的。请问在离婚分割的时候,此8万元是否可以进行分割?1、如果是借款,应当还2、如果是赠与的,不用还3、但房子是归你们共同共有,4、对方有过错的,你还可以要求赔偿
婚前父母付的首付婚后加名字,房产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指定赠予夫妻一方,即属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双方按揭部分,计算方应予另一方补偿金额。
照你所描述,你要想主张的说法,就必须要有证据证明,首付款是你们向你父亲借的,要有证据支持,口头协议也要有证据证明。像你这样什么证据都没有,很难主张权利,但是也不是一点办法没有,可以补充证据说明。否则,这两套房子就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至于说第一套房子是他的名字就是他的也是不对的,是你们夫妻共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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