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因医院未尽注意义务给患者造成的损害,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2023-02-19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医疗人员对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所负的义务应该以当时的医疗水平为限,法律不能强加医疗人员能力以外的义务。但是医疗人员所负的诊疗义务,包括对患者可能出现状况的注意义务。因医院未尽注意义务而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