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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和派遣工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不能约定试用期,法律也没有规定。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所以只要派遣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约定好...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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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表(必须)-各类变更事项均需要该表 (2)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对应变更事项: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监事、出具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等,只要变更前述事项的任一项或多项,都需要出具该文件。 (3)董事会决议或执行董事决定-对应变更事项:选举董事长、任命总经理等事项。 (4)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对应变更事项:注册地址、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公司结构调整(如董事会变为执行董事、监事变为监事会、撤总经理或任命总经理等)。 (5)租赁合同及房产证、近3个月内的产调单、平面图等-对应变更事项为:注册地址。
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 《劳动法》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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