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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141条全市了股票转让方式的规定,您所提出的公司法141条非上市公司是否使用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如果持有自己的股票自然能适用此条款...
一些上市公司拥有潜力巨大的被上市公司参股的公司,这些公司共同的特点一是属于战略新兴产业;二是技术门槛及高,投资风险大,时间长,见效慢;三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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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定义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二、公司上市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上市公司与普通公司的区别 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上市公司相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对财务批露要求更为严格。 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挂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个国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证交所交易流动。 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他们的问责制度不一样。 4、上市公司上市具备的条件是:股本部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 最后,上市公司能取得整合社会资源的权利(如公开发行增发股票)非上市公司则没有这个权利。
劳务派遣需要遵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用人单位只能在临时、辅助或者替代工作中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被派遣用工人数不得超过用工总数的10%。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和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试用期。 第七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名称和性质; (二)工作地点; (3)派遣人员的数量和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金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二)建立培训体系,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就业知识和安全教育培训;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四)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五)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七)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纠纷;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有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人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长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履行至期限届满。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派遣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不得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款的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长至相应情况消失后方可退回。 第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及时通知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被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在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人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上市公司上市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1、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具备上市的实力; 3、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要合法和符合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4、要公开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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