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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保密协议的期限具有法律效力

2025-01-27
保密协议如果没有明确保密期限,将是不合法的。保密协议是有保密期限的。企业应明确约定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无限期,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员工在离职后,若擅自公开或使用,则构成侵权,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一、保密协议的内容如下: 1、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2、明确保密主体; 3、约定保密期限;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5、谨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6、确定纠纷管辖机构。 二、签订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如下: 1、保密费和经济补偿应单独列支,不可取代; 2、约定竞业禁止条款。 为了有效保护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中一般应当设计竞业禁止条款,对核心员工流动作出约定。如禁止核心员工到同行业且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担任相关职位,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等。 3、应分人分岗签订保密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与约定竞业禁止企业必须支付员工补偿金不同,要求职工保密企业可以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也可以不给经济补偿。无论企业是否给予经济补偿,只要签订了保密协议,员工就必须履行保密的义务。 综上所述,保密协议无期限不合法。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期间,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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