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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物业承担维修责任,根据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
《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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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第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本条规定,如果业主的人身、财产遭到损害不是因为物业管理企业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而引起的,则不承当赔偿责任。盗窃分子的盗窃行为属于治安或刑事案件,丢失的财物应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与物业公司无关。当然,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未尽到对可疑人员的盘查义务等管理行为的话,可要求它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不支付物业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已经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支付。
1、业主不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的,可以先由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如果业主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业主败诉,且仍然不愿意履行相应的缴纳义务,极可能被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强制执行,甚至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六十五条: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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