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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其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除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外,必须进行清算,以清理其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未了事务。如上缴税款、分配剩余...
破产清算。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清算。在破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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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公司法》第19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护股东的权益,又体现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则。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一百一十四条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解散的顺序和破产相同。还有剩余财产的话,按章程有优先股先分优先股,若没有按章程的分配比例,分配给个股东。
剩余财产分配权是指在公司清算时,股东对剩余财产享有分配的权利。作为公司的投资者,股东对其出资的所有权就直接体现受益权、转让权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上。作为公司清算时股东的“最后尊严”,剩余财产分配权在清算中可能是股东唯一可以抓住的稻草。 二、什么是剩余财产 剩余二字,就已经很直白。剩余财产,即公司依法进行清算时,其全部财产在向公司全体债务人清偿债务之后所剩余的。换句话说,公司的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所剩的财产就是公司的剩余财产。 如上文所言,股东在行使剩余财产分配权前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一般而言,公司宣布破产后的清算顺序如下: Step1: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Step2: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Step3: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剩余财产分配权是指在公司清算时,股东对剩余财产享有分配的权利。作为公司的投资者,股东对其出资的所有权就直接体现受益权、转让权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上。作为公司清算时股东的“最后尊严”,剩余财产分配权在清算中可能是股东唯一可以抓住的稻草。 二、什么是剩余财产 剩余二字,就已经很直白。剩余财产,即公司依法进行清算时,其全部财产在向公司全体债务人清偿债务之后所剩余的。换句话说,公司的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所剩的财产就是公司的剩余财产。 如上文所言,股东在行使剩余财产分配权前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一般而言,公司宣布破产后的清算顺序如下: Step1: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Step2: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Step3: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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