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立案后民事立案会被中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存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部分移送的刑事案件,民商事纠纷案件一般中止审理,等待刑事判决结果...
不需要。只有在再审立案后,没有收到中止执行裁定书,民事再审立案后是否中止执行说明法院会继续强制执行。毕竟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必须中止执行的。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中止。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三十七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人员应当写出撤销案件的意见书。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销案件:(一)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二)无犯罪事实,或者依照刑法规定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者不是犯罪的;(三)虽有犯罪事实,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如有符合本条规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撤销对犯罪嫌疑人的立案。第二百三十八条撤销案件的决定,应当分别送达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和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应当送达犯罪嫌疑人原所在单位。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制作决定释放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依法释放。
能。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综合这两条规定,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当事人(被执行人)与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但第二百五十六条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中只规定了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情形。据此可以得出结论,被执行人提出异议的审查期间不中止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5人已浏览
412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6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