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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但其法律责任应当有总公司承担,因此起诉时要起诉总公司。 按《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1、这要看实际的情况,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而非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不能独立的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但在诉讼过程中,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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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有权对外签合同的,只要分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拥有经营许可证,并且有总公司的授权,但是如果是分公司超出总公司视为授权范围内订立合同的,该合同就应当由总公司进行追认之后才会发生效力,如果总公司不予追认,但是又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由总公司进行赔偿。
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 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如果每个合同都必需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实质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与总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的目的也就背道而驰了
你们同时具有两种身份,既是公司的股东,又是公司的员工.在不再续订合同的问题上,就股东而言你们有权在股东会上就员工的合同订立问题行使你们享有的表决权,或者授权董事会对此问题制订相关的规定,如公司不再续订合同的事,并无违反股东的决议,或者董事会的规定,就不能认为侵犯了你们作为公司员工的权益.至于董事是否要订合同的问题,同样要看公司的章程股东会的决议,或者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制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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