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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那买方签买卖合同应注意什么? 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 买卖合...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建好房屋后出售需要注意的: (1)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且满五年才能免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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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其实有很多由于买卖双方不熟悉房屋买卖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结果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那么,买方和卖方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才能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呢?对此,立超房屋有关人士就签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相关侵权行为作了相关介绍,提醒广大读者注意。 首先,买卖双方应该约定房屋总价、违约金、滞纳金、交屋时间、过户时间、税费支付等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房屋转让价中已包含转让房屋固定装修及附属设施,则在签《买卖合同》前,应该在中介的证明下将该房屋内的家具及设施进行仔细清点,并将品名、规格、数量等详列于《家具清单》后,买卖双方签字确认,以避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分歧。 其次,买方应该注意将下列条款写入合同以维护自身权益。 ●做好卖方的产权调查,以便了解该房屋是否被抵押、是否被法院采取了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 ●钱款分批支付,一般签约当日首付30%,取得收件收据时支付60%,产证办理完毕支付最后10%。 ●在卖方存在抵押的情况下,确定卖方撤销抵押的时间。 ●约定卖方户口迁出的时间,一般约定为签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卖方的产证存放在中介公司,降低一房两卖的机率。相关案例: 赵先生在中介公司的介绍下看中孙小姐的某处房产,成交价格为100万元,签约当天赵先生支付房款的30%,即30万元整。不料事后,在交易过程中发现孙小姐的该处房产已被法院司法查封,1年后才可以解除司法限制。 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对房屋的产权调查是签约之前必不可少的程序,买家尤其需要注意。 再次,卖方应注意下列问题以维护自身权益。 ●对买方的贷款年限、额度和资信进行了解。 ●在合同中约定好买方办理贷款手续的时间。 ●实行买方押款签约,即在卖方有贷款抵押的情况下,买方的首付款暂时存放在中介公司,待卖方还款撤押时,中介公司携款陪同。 ●依现今的贷款政策,买方已有两套以上贷款记录(含两套)且尚未结清又进行按揭贷款的,可能导致银行拒绝通过其贷款资格。 ●当合同转让价与评估价不一致时,沪上银行对贷款采取就低原则。如果合同价格远远高于评估价格,则会导致买方贷款额度不足。 ●注意买方改变贷款额度的情况,比如买方原定贷款7成,而实际签《借款合同》时仅仅贷款了5成。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若乙方改变贷款额度或贷款不足,乙方须于取得该房屋《收件收据》当日,以现金方式支付完毕除贷款额之外的所有房款”。相关案例: 孙太太在中介公司的介绍下看中了王小姐的某处房产,成交价格为150万元。签约当天孙太太支付房款的30%,即45万元整,105万元由孙太太贷款。事后交易过程中,银行发现孙小姐的该处房产的评估价格仅为126万元整,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孙太太的贷款金额实际为88.2万(126×70%)。这就与孙太太预期的贷款金额有很大的差距。幸运的是,王小姐在中介公司帮助下,在签约当日在合同中写明了“若乙方改变贷款额度或贷款不足,乙方须于取得该房屋《收件收据》当日,以现金方式支付完毕除贷款额之外的所有房款”的条款,完好地保护了卖方利益。
1、保证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卖房人名下,并交付房屋。 这是卖房人最主要、最基本的义务。为保留房屋所有权可以合法转移,其前提必须自己是该房屋的所有权或合法的代理人。当房屋所有权合法转移后,如果有第三人以其他人的名义向买房人提出产权异议,或承租人向买房人主张产权时,原卖房人有保障买房人免受追索的责任。而由此引起诉讼的,买房人有参与诉讼及承担证明第三人、承租人没有理由主张权利的义务。 2、按照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交付房屋。 交付方式有两个内容:一是证件的交付,即卖房人有义务将房屋所有权转移到买房人的名下,完成法律程序上的交付。二是实物的交付,即将房屋腾空后交给买房人实际占有使用。如果该房屋被出借,卖房人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收回,并保证向买房人进行实物交付。 3、按照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结构、使用状况)、附属设施以及数量交付房屋。 交付时,卖房人不得隐瞒房屋缺陷,否则,卖房人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进行维修,买房人也可在一定期限内提出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卖房人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 ①在订立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造假。 ②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销、被暂扣等情况。 ③可以通过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审查对方实际注册资本和资金,确保其有合同实际履行能力。 ④确认买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组织。 2、主体是个人的,对其进行履约能力的审查可以通过对其单位及其同事、家庭、朋友、邻居等进行调查,以获取相关信息,最后综合判断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和信用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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