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且借贷双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和人员混同等情形,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双方构成恶...
民事虚假诉讼的特征:1、虚假诉讼多发于涉财产案件,一般数额巨大。当事人往往为了相当可观的利益,不惜采取违法手段。2、虚假诉讼当事人之间关系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来看,一般存在亲属、朋友、同学等特殊关系,他们容易达成“攻守同盟”; 2、是从原告提起诉讼的依据来看,原告起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不合常理,证据的真实性难以确认; 3、是从当事人之间的配合情况来看,原、被告配合默契,对另一方诉请的事实与理由轻易自认,双方之间不存在实质性的诉辩对抗; 4、是从当事人出庭情况来看,有的当事人从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手续也可能伪造,委托代理人对案件事实陈述不清; 5、是从案件的审理期限上看,虚假诉讼多发生在简易程序中,审理的天数明显较少; 6、是从案件的结案方式上来看,一般以调解方式结案,且调解协议的达成和履行异常容易。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一是借款金额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易被修改 二是只签署了借款日期,而未规定还款日期,容易给被告一方拖延履行提供借口 三是只有借款人签名,缺乏手印,进入诉讼后如被告一方否认签名的真实性则需进行笔记鉴定,不利于原告早日实现权利四是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约定还款日到期两年后诉至法院,此时双方的借贷之债已经成为自然债务。进入庭审后,被告可以主张时效抗辩以对抗原告一方提出的债权请求权。这种情况下,借款一方难以实现权利。
在2015年8月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对民间借贷案件中的虚假诉讼有了明确的规定: 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以上就是由ask.com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民间借款起诉流程是怎样的的信息,由上可知,民间借款拖欠不还时,借款方可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来提起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ask.com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5人已浏览
462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