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立遗嘱首先要合法、自愿,最好去公证处做公证遗嘱,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公证处会把控,一般地遗嘱必须写清楚以下内容:(1)指明接受主体。明确...
立遗嘱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2、中剥夺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应当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明确继承人的姓名。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个,则为遗嘱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则属于遗赠,也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应当说明遗产分配的具体办法或者份额。立遗嘱安排自己的身后事,本是为了避免继承人之间因为遗产而纠纷甚至影响家庭和睦。但实际生活中,有些遗嘱往往很笼统地说谁来继承遗产,而没有说明谁来继承多少,遗产如何分配,一旦进入遗产分配,难免因为谁分多谁分少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这时候,遗嘱往往也就很难有实际执行的意义。 (三)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这一点,在夫妻一方订立遗嘱时特别应当注意,因为夫妻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很多财产都是属于双方共有的,这时候,订立遗嘱的一方应先将共有财产分开,只对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遗嘱处分。
立遗嘱该注意哪些事项。注意事项: 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 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 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 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10、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12、伪造的遗嘱无效。 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 (1)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2)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3)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4)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立遗嘱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是否需要立遗嘱。 第二,立遗嘱的目的就是打破法定继承的规律,根据自己意愿重新做出安排。 第三,立遗嘱应当与老年人在世时的赡养问题通盘考虑。 第四,再婚的老年人立遗嘱等应该注意再婚老伴与子女之间关系的特殊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