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法院查封债务人房产后,首先委托评估公司对该房产评估,然后委托拍卖公司拍卖。2:拍卖公司接到法院委托后,依照【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应向当地...
必然要缴纳增值税。无论拍卖、出售财产是纳税人的自主行为,还是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活动,纳税人都应当依法申报拍卖、出售财产的全部收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人民法院在提起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程序时,可以查封财产。手续如下:1。法院向土地房地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法律文件。2、办案人员向土地房地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在下列不同情况下办理查封手续:(1)被查封的标的物为土地的,应先到土地房地产局档案室查明土地所有权,并提交查封书的书面结果。(2)被查封标的物已颁发房地产证的,应当提交土地房地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封表。(3)被查封标的物为预售商品房的,应当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者房地产的明细表。3、土地房地产部门应当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查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财产保全采用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被查封、冻结的人。
法院可以查封、拍卖。但应当在拍卖过程中,将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告知买受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二、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查封房产是指,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执行查封的人民法院提交的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判决书或者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再行办理查封登记。法院查封房产的法定程序是: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2)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3)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解封是指,被查封的房产因法定查封期限届满或者已经强制执行完毕,经被查封财产的当事人申请,法院作出予以解封的决定并执行。法院解封被查封的房产的法定程序是:1、法院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2、提交法院解封房产的法律文书;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解封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6人已浏览
1,853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5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