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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规定: 第十条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在相关资产和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
因为重组是在人作出让步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不管债务重组采取哪种方式,债务重组的结果必然使债务人获得债务重组收益,而债权人发生债务重组损失。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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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债务的处理:一般由新成立的公司继承,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方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自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合并后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或新成立的公司继承。
(一)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强强联合。例如,燕啤酒收购惠泉啤酒实现同行业强强联合,收购后扩大了市场份额,提高了两家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获利能力,巩固了燕啤酒的行业龙头地位。(二)促进集团公司对内部资源的整合,减少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企业通过向集团公司购买相关资产和业务,或者集团公司通过吸收合并企业的方式实现整体上市,使集团公司与企业相同或相关业务进行整合,有效地提高了公司的整体运作和管理水平,降低了集团公司与企业之间人为操纵利润的可能,使企业的业绩更加真实,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三)促进企业进行业务结构调整,实现产业转型。企业通过出售低效或不具有发展潜力的资产,盘活存量资产,将资金投入到有发展前景的项目,或通过收购其他企业进入新的产业领域,从而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四)通过脱胎换骨式重组,提高企业质量,降低证券市场风险。企业通过与重组方进行资产置换,对公司进行股权结构、资产结构、产业结构等一系列调整,清理了不良资产和债务,置入了优良资产,突出了主营业务,提高了企业资产质量,解决了公司面临的退市风险,保护了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化解了证券市场风险。(五)活跃证券市场,促进市场创新。企业重组一直是资本市场的热点和亮点,重组的方式多种多样,通过合并、要约收购、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等一系列创新安排所进行的企业业务整合和扩张,极大地活跃了证券市场,为实现资本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有效配置开辟了多样的途径。
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的,其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可向保证人追偿;债权人未参加分配的,其可就全部债权向保证人追偿。不过在债权未到期的情况下,保证人可拒绝债权人要求在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况下,其保证债务也提前到期。 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均应申报破产债权,如果债务未到期,其应先通过破产程序清偿债权,清偿不足的,可向保证人追偿;如果债务到期,则其债权如同连带保证债权,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连带责任的保证人破产,如果债权到期,债权人可向保证人,也可向债权人主张权利,该保证债权与其他普通债务的债权无不同的性质。如果债权未到期,则争论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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