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由其余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割。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如果父母已经去世,就由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于缺乏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由于代位继承只适用于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因此本案不适用。关于第一继承人父母去世的相关知识由上可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6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488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