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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有义务建立并完善劳动规章制度,针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劳动者应当密切关注用人单位是否履行了以下几方面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回答企业有权对员工进行罚款处罚吗这么问题,只有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实施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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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若不是因为上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建议协商解除
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在实际操作中,通行的标准是以旷工3天作为可解雇的尺度。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连续旷3天可解雇,且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告知员工,则法院会支持。
1.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 3.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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