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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的说法,初次嫖娼可以视为情节较轻,但治安管理处罚法法条里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因此在适用时,是否属于情节较轻是公安机关酌...
嫖娼的人是不会坐牢的,只会被拘留。嫖娼会受到的处罚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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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嫖娼两次被捕的,给予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对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六条规定:
嫖娼是属于违法行为,但并没有列入到刑法之中,所以不属于犯罪行为,但是嫖娼还是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是有伤社会风化的行为,所以相关法规也对于此行为作出了一定的规定。根据治安管理条例,嫖娼被捉的是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还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则需要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是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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