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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有以下风险: 1、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法定...
你问的问题我不明白,法人代表只能是人,而不是企业。所以第一个问题我没法回答。作为一个企业的法人代表一般没有什么风险,它只是一个企业的象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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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老板都开始不担任公司法人代表了。其实有限责任公司的设计就是为了防范个人风险而设置的。只要合法守法经营法律风险几乎可以忽略,首先,公司应依法出资到位,其次不能抽逃出资,满足这两个条件后,无论公司对外负债中国,股东均不需要以出资额以外的部分承担责任,因此合法经营的公司不存在会要法定代表人用个人财产偿债的风险。但是如果公司经营本身就不合法,比如偷逃税款、走私等,只要法定代表人知道这一违法行为就可能要承担行政或是刑事责任了。如果这个法定代表人本身并不知道公司的经营情况,或者对违法行为不是直接负责人那么也是可以免责的。
法人代表就是法定代表人,公司的一切职务行为,包括作为外贸过程中的签订合同,出席商谈,公司违法职务行为的个人处罚对象,原则上都是法人代表。法人代表职权大,责任也大,如上面所说,许多行政处罚甚至刑罚,都由法人代表承担,当然,这前提是单位违法经营,如果是打开门作正当生意,法人代表就是老大,自然风光得很。不过,如果是法人的话,亏损以注册资本为限额,你所要防止的一件事情,就是出资人抽逃资本并且消失匿迹,否则,别人追债上门,首先找的就是你。
第一,在行政责任上,“挂名法人代表”可能会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他能证明对公司行为不知情。 第二,在民事责任上,“挂名法人代表”可能会就其本人、公司的董、监、高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以其自身的财产为限额对外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挂名法人代表”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在刑事责任上,在《刑法》规定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会追究法定代表人等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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