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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个人转让住房主要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一、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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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二手商品房根据规定:如果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的,将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能提供完整资料的,按应缴个税额的20%计算。那么,就该套房屋而言,其个税将会有两种算法: ①按照20%征税:(商品房及其他住房合理费用为: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个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65-48-3.575-0.0325-4.8)×20%万17185元 ②按照1%征税:个税住房转让收入×1%65万×1%6500元如果按20%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53260元;如果按1%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42575元。 二、转让已购公房已满五年并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无需交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根据《所有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方法(试行)》第三条规定,本方法所谓所有权转让是指个人将所有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况(1)出售所有权(2)公司回购所有权(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投资企业所有权以公开发行方式向投资者发售所有权(4)所有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转让(5)所有权对外投资或其他非货币性交易(6)所有权偿还债务(7)其他所有权转让行为。
2015-07-1508:47 各单位: 今年六月份,西安市税务稽查局在我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税务稽查,他们依照税法讲: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我院是所得者个人的扣缴义务人。根据税法规定,凡当月发放的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加班劳务费等均要累加计税,并要求我院从2015年7月起所有个人薪金收入都必须纳入计税软件管理。在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等每月收入累计超过3500元要按“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进入计税软件扣税。为了合理计算扣税基数,经和相关部门协商作如下规定:绩效工资、课时费津贴、导师课时费在每月15号报送至财务处;外聘课时费在每月20号报送至财务处;其他奖励、加班、津贴等在本月内随时报送。个人所得税法、所需表格在财务处网站页面复制或者下载。 附1:《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工资、薪金所适用的速算扣除数)》 附2:《劳务税税率》 附3:《西安美术学院费(补贴)发放明细表》 财务处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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