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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人恶意抢注商标之后解决办法如下: 1、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2、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
在以下情况下,企业可以提出异议或无效:1。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申请注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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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商标的处理方式: 1、若恶意抢注还未提交注册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及时提交注册申请; 2、若在注册审核程序中,当事人可以提出书面的异议申请; 3、若已经完成注册程序的,当事人可以提出无效申请。
近期有63个中国知名商标在墨西哥被抢先申请注册 深圳市知名品牌“KONKA”(康佳)、“神舟”、“999”、“飞亚达”、“金立”等商标都曾有被抢注 去年,我市全年商标申请量同比增长31.4%,共计243件,占全国申请量11.3%,占广东省申请量48.3%,位居全国各城市首位
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申请,撤销被强注的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因此当商标被抢注的,因搜集商标设计底稿、考查抢注申请人及相关人是不是跟你有业务往来关系,以及自身最先使用该商标的事实证据,为商标无效宣告准备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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