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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鼓励单位或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科学开发未利用的荒地。如果村民个人按照相关的土地利用规划开垦荒地,村民对其享...
首先要确定开荒是合法还是非法的,是国有荒原还是集体所有的荒原,如果是国家所有的,那就是按着市场情况对外发包,没有什么合理不合理的,国家不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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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宅基地建房时:通常应由申请人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申请书等证件及资料;2、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再由户口所在地的工作人员(如:村主任等)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用地指标,经批准后再办理相关证件即可;3、需要说明的是:宅基地政策为地方性政策,各地的程序存在一定的差异,建议当事人事先咨询村主任等明确。以东莞市为例,供参考:《东莞市土地管理规定》(东府〔2002〕12号):第三十条建设用地申请程序:(一)建设用地预审。用地单位或个人,应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同时,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建设用地预审申请。市国土资源局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预审,并根据预审结果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核定用地指标,向申请人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二)建设用地申请。建设项目被批准后,申请人凭下列资料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建设用地申请:1、用地申请报告(属使用农地的,还应提交农地转用指标批复文件、补充耕地方案或缴交耕地开垦费凭证);2、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或政府批准投资建设的其他文件;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5、建设项目选址的地形图及建设平面布置图;6、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用地涉及环保、消防、林业、水利等事项的,须提交有关部门的书面意见;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市国土资源局对申请资料审查后,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或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市国土资源局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第三十一条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市国土资源局应公告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属划拨用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发给《土地划拨决定书》;属出让供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与用地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
申请条件: 各省市自治区对于《土地法》实施办法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性规定如下: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凡年满20周岁(部分地区为18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使用宅基地: 1、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 2、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3、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本人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报县国土部门审核,由县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根据您的描述,该荒地和荒山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虽然您自己管理了荒地和荒山,该荒山和荒地的所有权还是属于集体所有。这是不能所谓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农村各级农民集体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集体土地所有权具有以下特点: (1)它没有一个全国范围的统一一主体,集体所有的土地仅仅属于某级农村农民集体所有 (2)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法律规定的耕地、林地、草地、山岭、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等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内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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